〖摘要〗
6月18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会在云南省农业厅举行,来自临沧、普洱、版纳、昆明等地的茶叶企业和茶叶有关部门共17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及云

6月18日,《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会在云南省农业厅举行,来自临沧、普洱、版纳、昆明等地的茶叶企业和茶叶有关部门共17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及云南省政府制定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后,省农业厅利用近一年半的时间认真分析、研究,多方征集意见,多次修改后,形成《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稿,该办法将进一步细化普洱茶的管理措施和要求,为我省普洱茶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将茶树品种、方位、面积、产量和茶园原料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近两年的使用记录等纳入登记内容,为建立普洱茶质量追溯体系搭建起基础信息库。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积极发言,从茶园登记工作部门、登记证明申办主体、登记证使用年限、一个基地能否重复登记,跨区域基地登记办法等方面提出问题、建议。
听证人省农业厅副厅长汤克仁和省茶业产业办公室主任杨善禧对听证代表的提问作出答复。汤克仁表示,听证代表的发言,给我省普洱茶管理开拓了新思路,他要求厅法规处和省茶办要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改完善该办法。听证人还有省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处长易辉,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处长王平华。
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程序有序开展,听证监察人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听证监察人有省问责办李玮玮,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胡江天,省农业厅监察室主任吴体忠。
听证会由省农业厅副厅长张智泽主持。他说,《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是公开的、透明的和接受监督的。农业厅将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意见,将切实可行的建议写入《办法》中,将可以参考借鉴的意见整理出来认真研究。张智泽承诺,5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报省法制办,10个工作日内将《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正式文件发给听证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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